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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皋兰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8来源:

皋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皋兰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部门、单位:

《皋兰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214

 

 

皋兰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做好土地整治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为基本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利用;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根本要求,大力推进废弃、污染、退化土地复垦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合理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围绕国土生态安全建设,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保护和恢复自然山水格局,提高国土综合承载能力。

(二)城乡统筹原则。按照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统筹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三)依法依规原则。遵循《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等的部署安排,落实和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做好与农业、水利、林业、生态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推动规划管理法制化、制度化。

(四)民主决策原则。扩大规划编制公众参与,多渠道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充分尊重公众意愿,确保规划编制公开、透明;搞好专家咨询,加强对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论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衔接,做到相关规划、上下级规划之间衔接一致。

三、目标任务

本轮土地整治规划以2015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规划数据以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县级规划主要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各项土地整治任务,确定本县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建设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土地整治项目和项目布局,明确项目实施时序和资金安排计划,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具体任务是:

   (一)总结评价上一轮规划。认真总结上一轮规划编制的经验,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研判土地整治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提出规划编制实施的对策建议。

    (二)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节地潜力和重点区域,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的规模、方向和地域分布,损毁、污染、退化土地治理改造的规模和重点地区等。

    (三)开展土地整治专题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对土地整治提出的新要求,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开展土地整治与保障粮食安全、土地整治与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扶贫开发、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布局、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四)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根据市级土地整治规划下达的任务,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和土地整治潜力,确定本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任务。

    (五)确定土地整治空间布局安排。根据土地整治目标任务,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科学规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规模、布局和项目。

    (六)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提出实施规划的资金安排及筹资渠道,制定规划实施的激励政策,搭建土地整治规划平台,完善规划实施的科技、法制、社会管理手段。

三、工作步骤

(一)基础调查。收集有关自然、生态、经济、社会和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基础资料,梳理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法律、规划、政策和标准等,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和适宜性评价,摸清土地整治潜力。

    (二)分析研究。立足本行政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整治的需求,充分利用已有调查评价和相关规划成果,围绕土地整治规划目标任务,有选择的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三)编制方案。依据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明确土地整治战略目标和建设任务,提出土地整治规划方案。

(四)协调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规划方案,完善规划成果。

(五)成果报批。县土地整治规划成果经县土地整治编制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皋兰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 白本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王志辉   县国土局副局长

  员: 甘怀万   县发改局局长

苏青军   县财政局局长

宋翰林   县农牧局局长

张国文   县住建局局长

牛翠花   县环保局局长

陈亲存   县水务局局长

魏至本   县林业局局长

赵君昌   县规划局局长

杨言彪   县国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杨言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二)强化协调衔接。县国土、发改、财政、农牧、水利、林业、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增强规划编制公开性和透明度;搞好专家咨询,加强论证,提高规划科学性。特别是做好与兰州新区的衔接,将兰州新区整治规划指标单列,设立专门篇章和图件。

(三)加快工作进度。20161月底前公开招标确定规划编制技术单位,20164月底前完成前期专题研究,20166月底完成规划编制、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工作,并同步开展数据库建设,20168月底前将规划成果和数据库上报市局审查,20169月前完成成果批准实施、向上级报备等工作。

(四)抓好重点工作。积极落实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经费,县财政和国土部门要按照规划编制要求,提出并落实编制经费计划,确保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确定作业单位,要加快招标进度,按照依法依规、资质符合、技术过硬、作风扎实的要求,公平公正的通过招标确定编制单位,及早开展工作。严把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质量关,坚持科学、长效、使用的原则,按照“一张图”的要求,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规划、水利规划、林业规划等规划的衔接,从第一个环节做起,把好每个关口,自始至终把编制质量抓实抓细,确保土地整治规划长效、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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