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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目标量化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8-11来源:

皋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4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

目标量化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各单位,各金融机构:

2014年,全县各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强基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积极增加信贷资金和保费投放,有力支持了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截止2014年底,全县各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93.96亿元,净增12.66亿元,增长15.57%,各类贷款余额达到60.22亿元,净增13.25亿元,增长28.74%;各类保费收入达到1.06亿元,累计支付理赔金1194.5万元;发放各类担保贷款1.4亿元。

为进一步调动全县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按照《皋兰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实行)》(皋政发[2013]90号)文件规定,县政府金融办会同县人民银行皋兰支行对全县21家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银行业从支持地方经济力度、全口径信贷投放及存款、资金支付、不良贷款管理、社会综合评价五个方面进行考核;保险业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全口径保费赔付、社会综合评价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担保机构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社会综合评价两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包括金融机构自评、综合评审、意见征求、县政府审定四个环节。

人民银行皋兰支行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支持力度,到2014年底全县各项存款增幅达到15.57%,贷款增幅达到28.74%,发放支农再贷款4.2亿元,有力支持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大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截止2014年底,各项贷款40.51亿元,其中涉农贷款30.21亿元,占总贷款额的75%。农行皋兰支行累计发放各项贷款6.83亿元(其中发放双联惠农贷款1.39亿元),依托新农合、新农保、“千村万户市场工程”设立银行卡助农服务点148个,全县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兰州银行皋兰支行各项贷款余额2.18亿元,存贷比78%,其中支持小微企业贷款1.41亿元,占贷款总额65%。邮储银行皋兰支行各项贷款余额1.33亿元,其中涉农贷款1.3亿元,占贷款总额的98%,发放妇女小额贷款、再就业贷款2500万元。皋兰新华村镇银行贷款余额0.35亿元,全部用于县域涉农个人贷款,惠及461户,存贷比达159%。甘肃银行201411月在我县新设立皋兰支行,目前存款余额达到1.6亿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皋兰分公司积极创新保险品种,在全省率先试点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并逐步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有效缓解了意外等风险对参保家庭的冲击。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皋兰支行、皋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业银行皋兰支行、兰州银行皋兰支行、邮储银行皋兰支行、皋兰新华村镇银行、甘肃银行皋兰支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皋兰分公司等8家单位给予表彰。授予人民银行皋兰支行、皋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业银行皋兰支行三家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优秀奖”;授予兰州银行皋兰支行、邮储银行皋兰支行,皋兰新华村镇银行、甘肃银行皋兰支行四家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进步奖”;授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皋兰分公司“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创新奖”。

为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贷款增速达到21%的目标任务,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快金融创新,优化金融服务,不断加大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同时,全县各金融机构要向先进学习,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采取新措施,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贡献。

一、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各金融机构要切实优化信贷投向,找准立足点,扩大业务半径,以园区建设、项目建设等为切入点,努力培育良好的产业客户,增强“一区五园”项目建设对金融信贷的承载力。把培育农业、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作为金融支持的着力点,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营销力度,争取县域内重点项目和企业的存贷业务都能落到县内金融机构。

二、加大支农支小力度。县政府金融办要积极引导全县各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实现全年新增存款可贷资金75%以上用于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力争全年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增长超过20%的目标。各金融机构设立网点要“向下沉”、“走出去”,拓宽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宣传金融知识,扩大金融产品数量,扩展结算渠道,大力发展双联惠农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小额贷款、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等普惠金融政策,使普惠金融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同时,各金融机构要不断优化网点布局,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和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把诚信客户的“荣誉证”变为贷款的“优先证”和“通行证”,切实营造和改善信用环境。

三、不断优化金融服务。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急、额度小、周转快、回报高等特点,金融机构要建立高效信贷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提供高效金融服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县政府金融办要充分利用我县与工商银行、兰州银行、甘肃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对资金需求量大的重点项目和企业进行重点推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四、合力创新推进工作。县政府金融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切实加强与全县各金融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密切跟踪服务。同时,积极搭建银保政企合作平台,重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县工信、经合、农牧、重大项目办、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探索研究全县金融业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积极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联系,及时沟通交流信息,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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