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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皋兰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31来源:

皋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皋兰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皋兰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7月27日       

 

 

皋兰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公信力。现提出我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点。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尤其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镇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数据公开。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条例》规定做好公开工作,对修订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公开修订或废止情况。积极稳妥推进统计公报等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法制办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认真梳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并及时公开相关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各相关部门、各镇)

(二)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镇)

(三)加快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务、农牧、食品药品监管等有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要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及依据、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镇)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加快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及时公开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预算和决算要实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公开,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要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外,应公开所有财政拨款部门的预算决算。(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加大“三公”经费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各部门)

(三)加快审计信息公开。所有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信息,要及时发布审计结果公告;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被审计单位)

(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算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等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要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工信局)

(二)深化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补偿方案、补偿标准信息公开,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责任单位:县征收办)

(三)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和土地使用要求。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等信息。(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农牧局、县住建局)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深化教育领域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好中考招生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工作,将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各学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要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三)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重点推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四)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

(五)推进扶贫信息公开。结合“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建立扶贫清单,将扶贫项目名称、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加快推进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力度,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继续做好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过程全公开。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各镇)

    (二)推动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和调查处理信息;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

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

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各镇)

(三)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责任单位:县食药局、各镇)

(四)推动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稳妥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国资局)

(五)推动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型收费目录公开工作。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七、信息公开方式

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贯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深入、规范、有序。要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凡是《条例》规定应当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在部门网站及时公开,没有开设部门网站的,将需要公开的信息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及时上报皋兰县政府网络办,由网络办统一公开。联系电话:0931-5721052

八、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二)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受理点建设,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申请。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答复公开率,满足群众知情权。将群众需求集中的政府信息及时纳入主动公开渠道。(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九、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

(二)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信息前,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公开后,要密切跟踪舆情,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三)建立更新完善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四)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管理机制。密切关注省、市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拓展建设政府信息发布新渠道。

(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上手抓实,并要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尤其要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要早安排、早部署,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具体要求,制定落实措施,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三)积极主动公开。各镇、各部门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镇、各部门要按照2015年皋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县政府定期对全县各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上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镇、各部门予以重视,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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