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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2014年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报告
发布日期:2015-07-14来源:

皋兰县2014年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报告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皋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工作,自颁布实施“两纲”以来,为做好两纲(2011-2015)规划工作,促进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切实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力度,制定政策,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两纲制定的目标任务,采取措施,克服困难,使我县妇儿童事业稳步持续健康发展。

一、皋兰县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概况

2014年,皋兰县户籍人口14.48万人,其中女性7.12万人,占49.17%18岁以下儿童人口1.25万人,占8.6%;新出生婴儿1138人,其中女性婴儿占全部新出生人口的48.9%;全县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57‰,已逐年呈下降态势,但随之显现全县人口的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剧。

2014年,全县经济呈现平稳的发展态势,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推进。全年实现增加值417986万元,同比实现了17.68%高增幅,这是在皋兰经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取得的;按人均计算的增加值28866元,同比增长16.5%;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60023万元,同比增长18.28%。财政对教育、卫生经费投入占全县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其中教育经费投入26496万元,同比增长17.92%、卫生经费投入8842万元,同比增长22.72%;育龄妇女人均妇幼卫生经费85.40元,同比增长0.9%;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纲要实施经费69万元,同比增长1.4%;实施妇女和儿童两个规划工作经费确保人均2.50元标准不变。政府对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不断支持,为我县妇女儿童事业的继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力保障。

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 健康与保健

1、妇女保健覆盖面继续扩大,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规划纲要目标值。年度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全县妇科病、乳腺病筛查人数3286人;妇科病、乳腺病筛查率达57.88%;免费接受妇科病、乳腺病筛查的生活困难妇女和退休妇女1500人;按户籍口径计算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1.7%,达到了规划纲要的目标值。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妇幼卫生保健覆盖面的持续扩大,使全县城乡居民的人均期望寿命不断延长。2014年全县平均期望寿命为81.70岁,其中女性平均期望寿命达84.33岁,男女平均期望寿命均超过了发达国家公认的78岁国际化水平。

2、儿童保健管理不断加强,体质健康合格率进一步提高。2014年,全县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5.91%;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9.85%;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为99%;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为99.80%;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为95.70%,其中,小学生合格率为96.00%,初中生合格率为96.00%,高中生合格率为95.00%。儿童保健管理监测指标显示,各项指标均高于“十二五”期间目标值,儿童的健康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 教育与师资

1、学前教育优先发展。2014年末,全县拥有各类幼儿园12所,幼儿园在园学生数1440人,其中女生720人;35周岁儿童毛入园率达99.90%,比上年提高0.2百分点,其中女生入园率为99.3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幼儿园专任教师206人,其中男教师6人,比上年增长16.0%;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比重为79.63%,比上年提高了6.71个百分点,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重上升了7.42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继续发展。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率为100%,并已连续多年稳定在100%的水平;小学专任教师人数831人;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重分别为57.73%96.47%,较上年比均有明显上升。

3、特殊教育协调发展。特殊教育事业被本届政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并且积极鼓励和支持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2014年全县各级学校共接收残疾学生数为21人,其中女生13人。

() 就业与保障

1、女性在岗职工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比一降一平。2014年末,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人数1.89万人,与上年同比减少0.02万人,下降了0.7%,其中女性在岗职工人数6307人,与上年同比减少56人,下降了1.6%;全县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300人,与上年比减少12人,下降了1.4%,其中女性登记失业人数320人,与上年同比持平。

2、女性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占比二升一降。年度监测数据资料显示,截止2014年末,全县拥有初级、中级、高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437人,其中女性技术人才3847人,占51.73%,同比增长1.75个百分点;拥有初级、中级、高级技能人才数1874人,其中女性技能人才138人,占7.4%,同比增长0.8个百分点;拥有各类经营管理人才1402人,其中女性经营管理人才416人,占29.67%,同比增长0.9个百分点。

3、女性特殊群体人员得到有效保护。截止2014年末,全县共有领证残疾人数2210人,其中女性领证残疾人数958人,占43.35%,较上年同比增长了0.2个百分点;2014年,政府和社会的方方面面通过多种途径分别安置残疾人员150人,其中安置女性残疾人员60人,占40%,较上年同比增长了0.2个百分点。

() 参政与议政

1、妇女参政能力继续提高。2014年全县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58.33%,全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63.00%,均以上年同比持平;全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女性8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100%;全县党代表女性占比为28%,较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全县人大代表占比为30%,较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全县政协委员女性占比为24.41,较上年增长1.7%

2、妇女议政能力继续增强。2014年,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27人,其中女性8人,较上年比持平;全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为36人,其中女性9人,较上年比分别增加6人、1人;全县人大代表领衔提出的议案、书面意见数175件,其中由女性代表领衔提出的议案、书面意见数54件,占全县人大代表领衔提出的议案、书面意见数的30.9%;全县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数179件,其中由女性委员单独或领衔提出的提案数48件,占全县政协委员提案数的26.8%

3、妇女在基层村委会(社区)组织中的主体地位突出。监测数据资料显示,截止2014年末,全县60个村委会(社区)中,居民委员全部成员数239人,其中女性成员107人,占44.77%;全县60个乡镇村委会(社区)中,村民委员会全部成员201人,其中女性成员82人,占40.8%;村民委员会主任数60人,其中女性主任数6人,占7.5%

() 安全与环境

1、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2014全年共破获杀害、强奸、伤害、侮辱妇女刑事案件数1起;其他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无违法案件发生。

2、妇女儿童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2014年,县法院依法援引《妇保法》和《实施办法》为妇女儿童维权判案数18起;县妇联系统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数18起;工会系统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数2起;儿童的法律援助处理率保持在100%全覆盖。

3、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进一步净化。2014年,全县工商、技监等执法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妇女保健食品质量、药品质量、化妆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均保持在100%的水平;全县有儿童活动场所的数3个、有儿童活动场所的社区比例为100%,广大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进一步得到净化。

() 福利与保障

1、财政性支出重点聚焦惠民保障工程。2014年,全县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200人,其中女性4400人,占53.7%0-17岁儿童1500人,占18.3%

2、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对养老产业发展提出新挑战。2014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养老机构数8个,其中由政府创办的养老机构数7个,占87.5%;全县各类养老机构年末收(寄)养人数为139人,其中女性21人,占15.1%

3、儿童福利与保障事业逐步完善。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全县少儿住院基金参加率达97.42%;全县共有64名残疾儿童,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补贴覆盖率为100%;另外,全县建有专业流浪儿童救助机构数1个,广大儿童的福利与保障事业继续得到健全和完善。

三、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得到了发展,妇女自身保护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儿童权益保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妇女就业难。由于妇女生理及家庭的影响,一直以来存在着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特别是想就业的女性,一方面技能弱化、文化水平低,不能适应企业需求;另一方面同等条件下女性就业低于男性,尤其是年龄较大的女性就业选择面就更小了,导致一些企业女性员工薪酬低,工作环境不优,社保不落实,这些对提高妇女的地位及生活改善都有一定的影响。

(二)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不高,如孕产妇死亡率报表数据上报为0/10万,但实际并未实现;二是儿童健康状况欠佳,婴儿死亡率2.54‰,较上年下降了3.21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17‰,增较上年下降4.49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1.76%,增加了0.74个百分点。这些反映影响儿童健康成长本应降低的指标,应该降的降不下来,不应该上升的却出现增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三)留守儿童的学习和心理教育工作丞待加强。留守儿童由于短期或长期失去直接监护人,在缺乏父爱母爱的环境中成长,生活在事实上的“单亲家庭”或“隔代家庭”中,长期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导致许多“留守儿童”心理不能健康发展。

(四)妇女儿童社会生活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2014年是“十二五”规划到期的前一年,到2014年末,全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社区儿童之家,孤儿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四个项目还是空白,有待进一步引起重视,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和健全完善。

四、几点建议

2015年,是《皋兰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15)》的最后一年,为确保规划得到全面如期有效实施,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规划实施绩效评估,强化部门工作责任。政府要对规划实施进行全面评估和绩效评价,针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适当调整政策,实行项目资金倾斜,加大对指标末达标部门的督促力度,强化督查考核,有效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各项指标在规划期内达标。

(二)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主要是要进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与健康知识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婚前医检的益处,尤其是让年轻人充分认识到婚前医学检查是促进家庭幸福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屏障,有助于出生人口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巩固和加强出生缺陷的一级预防能力,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主动性。

(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妇女儿童依法维权意识。要进一步加大《两纲》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传媒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母婴保健法》及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农村卫生保健、生活环境改善工作。一是拓宽农村卫生室保健业务范围,让妇女儿童能就近享受服务。二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建设。对农村地区的薄弱领域实行政策倾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把农村清洁卫生工程和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率,加强农村的改厕技术指导,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农村改水受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加强农村环保,为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五)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留守儿童已经作为一个十分急迫的社会问题,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给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全面掌握他们的家庭情况、生活现状、心理状况等。学校教职员工与留守儿童结成对子,每人分别负责几个留守儿童,从学习上、生活上、思想情感上对留守儿童给予关怀。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干职工和社会爱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形成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共识和氛围。

(六)消除性别歧视,拓宽妇女就业渠道。要把妇女就业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统筹安排。一是大力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开发更多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提高女性就业人口比重,努力拓宽妇女就业渠道;二是要加强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妇女自身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竞争能力;三是全力落实小额贷款、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促进妇女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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